物流快递行业亟需“服务事故警告制度”
2017-01-18 15:32:27
一位朋友从外地让人寄来一件价值三四千元的货物,结果让快递公司弄丢了。因为没有保价,快递公司虽然承认错处在公司,但按照快递行业行规,只赔三倍运费。这让这位朋友感觉十分窝囊。
快递公司丢了人家没保价的货物,都按照实际价值赔偿也不合理,但这种出于行业自保而设立的行规,也不能是快递公司随意对抗顾客索赔的挡箭牌。否则,不利于提升快递行业服务质量。
快递公司对人员服务依赖极大,内部严控措施因此第一重要。但外部的管理更不能少。为了快递行业整体发展,鼓励培优争先,快递行业协会应该为在济南开展业务的各公司建立“服务事故警告制度”。一百元以上的货物丢失就必须入档警示,瞒报事故者重罚,一年超过多少次就向社会黄牌警示,多少次红牌警告暂停服务。这样,市民选择快递公司的时候也能有个参照,尽量避开那些不拿丢东西当回事的马大哈快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