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贵重的时候别再上保丢不保损的当了
2017-08-22 19:20:24
现在很多人在寄快递的时候,因为贵重品的原因的,所以在快递贵重物品时,消费者都会选择保价,但有些北京物流公司物流快递企业会拿“保丢不保损”当挡箭牌。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近期在审理一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时,对此说“不”,判决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
快递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在邮寄贵重物品时会选择保价,无非是期望在快递丢件或破损时获得相应的保价赔付。如果北京物流公司物流快递企业“保丢不保损”,这价岂不是白保了?好在法院判决告诉人们,这样的“潜规则”于法无据。
快递保价还有很多模糊之处,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,不能让类似“保丢不保损”的潜规则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为什么说“保丢不保损”于法无据?在该案中,法院说得很清楚:原、被告之间的邮寄服务合同成立并有效,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。被告作为涉案货物的承运方,应当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再比如,“不保价就只赔三倍运费”吗?也不是。不知你注意到没有,物流公司印在快递单背面的格式运输合同上会有这样一条:“当货物损坏时,只赔偿运费的三倍”。由于这个条款容易遭到消费者反对,物流公司员工基本不会主动告诉消费者。邮政法确实规定“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、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……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”,但该条款仅适用于“邮政普遍服务”,“快递包裹”不在此列。因此,该条款的设立应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其实,很多北京物流公司物流快递企业已经规定了更高的赔偿倍数,有的能到运费的八九倍。消费者千万别被忽悠,完全可以自主选择服务更好的快递公司。